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餐厨废弃物问题日益突出,部分餐厨废弃物被不法商贩加工成食用油,重回餐桌,给公众的饮食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
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努力保障餐桌食品安全是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共同关注和期待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区各级领导和政府都高度重视“地沟油”治理工作,将其摆在了日益突出的位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就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以餐厨废弃物等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制定印发了《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2.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
3.省政府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0号)
4.地方性法规:《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7】351号)
5.《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54号)
三、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部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合力加强“地沟油”治理。
同时,明确提出把非食品原料处置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范畴,力争“地沟油”治理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一)“工作任务”部分:
落实主体责任。在非食品原料收集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培育重点企业。从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试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强化配套保障。围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保障,确定了4个方面保障要素。
加强部门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等制度机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打击违法犯罪。对食用油抽检等提出了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二)“保障措施”部分:
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内“地沟油”综合治理和非食品原料的处理负总责,加大督查力度。
强化督查考核。提出将“地沟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加强宣传引导。要求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教育平台,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四、适用范围和印发实施
适用全区
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自2018年3月8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