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1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4〕9号)。
二、政策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五倍速五提升”要求,培育企业梯队建设,引导鼓励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培育工作,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了“小升规”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以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通过加强分类指导、梯度培育、政策扶持,促进一批年应税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力争到2020年净增“小升规”企业260家。
第二部分明确了“小升规”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提升发展、坚持“专精特新”、坚持集聚发展、坚持分类指导。
第三部分明确了“小升规”工作的政策举措。主要包括加大资金支持、减轻税费负担、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
第四部分明确了“小升规”工作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发动、加强工作督查。
本方案于2017年12月25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