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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奉政发〔2017〕277号)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针对我区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和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推进的情况,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区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出台《关于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明了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任务目标。到2021年,奉化区力争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15家,股份公司超过80家。
  第二部分明确了扶持政策。一是鼓励规上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主要考虑减轻企业股改过程中的成本压力,对内部资产过户、历年享受的扶持资金转增股本、历年积累的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和资产评估升值转增股本等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全额奖励;二是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对企业争取上市期间涉及的部分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明确重点拟上市企业申报募投项目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用能指标。对境内外上市、借壳上市、买壳回归均给予600万元奖励;三是鼓励企业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扶持力度为按照宁波政策一比一配套,其中,新三板挂牌奖励50万元;四是鼓励开展并购重组;五是鼓励开展直接融资,对各类直接融资给予每期不超过30万元奖励;六是鼓励上市配套服务机构和人才集聚。
  第三部分明确了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优化重点拟上市企业管理,明确重点拟上市企业认定条件和认定办法;三是优化服务保障;四是强化考核管理,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对重点企业困难问题的落实情况建立跟踪督办机制。
  第四部分是附则。本意见自2017年12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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