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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政策解读:《奉化区西坞街道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

  一、制定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撑。5年来,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民生全面改善,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三农”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3、省委、省政府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
  4、区委、区政府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全面争优行动计划(2018-2021)》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明确指导思想。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坚持融合发展、主动有为,坚持因村制宜、彰显特色,坚持项目整合、合力推进,让农业成为美好产业,让农村成为美丽家园,让农民成为美意职业。
  第二部分是明确总体目标。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分年度实施,到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快速推进,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三年大变样”格局初步显现。到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全街道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现代农业综合产值超过4亿元,提升培育10家新型农业主体;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3个,A级以上景区村10个;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8%以上,力争突破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顺利实现“五年奉献一个新农村”目标。
  第三部分是明确2018年重点工作。按照《宁波市奉化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全面争优行动计划(2018-2021)》部署要求,全速实施乡村振兴“十大工程”,现结合西坞街道实际,明确2018年13项重点工作,分别是:1、实施农村住房改造。2、加大农村环境整治。3、开展村庄景区创建。4、加快产业融合发展。5、促进农民创业致富。6、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7、推进农村文明创建。8、开展移风易俗行动。9、深化村民自治实践。10、推进法治乡村建设。11、实施农村改革攻坚。12、强化政治思想建设。13、优化基层基础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是构建组织体系。建立西坞街道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群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街道各科室与各联村干部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政策衔接工作,努力争取各项涉农资金特别是区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的支持。加强宣传报道,讲好乡村振兴故事,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格局。
  三是增强工作效率。联村干部每月底向办公室上报该月村项目实施进度及下月进度安排,办公室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月查、季评、年考”的督查机制,联合街道纪工委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村和个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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