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奉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特编制《奉化区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重要内容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奉化区城市管理局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城市管理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
1、机构名称、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内部科室、联系电话,城市管理局网址,主要领导姓名、职务;
2、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在“奉化区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奉化区城市管理局网站”上查阅,网址为
www.fhcg.gov.cn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查阅这类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城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可委托他人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奉化区城市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查阅。
(二)办理机构
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奉化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