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www.87365.com规定》(政府令第124号),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掌握的侨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侨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侨务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奉化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信息包括法定公开目录和补充公开目录两大部分,分类别设置。法定公开目录包括机构概况、侨务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5个一级类别,补充公开目录包括政策信息、工作信息、社会监督、公共服务、办事指南5个类别。
目录详细分类见附件一。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
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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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1、信息内容
简要描述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发布机构
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信息的发布机构为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获取方式
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奉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见附件四)。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站(http://fh.gov.cn)、奉化区人民政府公报、奉化区档案馆、奉化区图书馆查阅,或通过有线电视、114号码百事通查询,也可以到奉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设立的各公共查阅场所进行查阅。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奉化区人民政府法制监督科。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www.87365.com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办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http://fh.gov.cn下载电子版后打印。具体申请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fh.gov.cn;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申请人到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信息公开受理点核实。
4、申请办理及期限
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奉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奉化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依照国家规定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7、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举报受理机构或者向奉化区人民政府法制监督科、奉化区监察局及上级政府行政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www.87365.com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作机构
奉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奉化市锦屏南路1号市政府835、831室
联系电话:88588831,
传真:88523350,
电子邮箱:fhqb@mail.fh.gov.cn,
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